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彭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8〕158号)和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彭山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合作协议》,现结合我区实际,结合我区实际,由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通知(征求意见稿)》、《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从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曾霞
联系电话:376354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通知(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