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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6日讯 4月,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眉府发〔2019〕26号)相关规定,经二届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王伟同志被彭山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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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在彭山区政法信访维稳工作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彭山区委书记罗万东为王伟同志颁发“见义勇为公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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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晚21点左右,凤鸣街道南星社区南星花园小区3幢3单元502室发生火灾,彭山区退役军人王伟同志在得知火灾现场尚有一名80岁老人被困的情况后,不顾个人安危先后两次冲入火灾现场搜救被困老人,成功将被困老人救出。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退役军人王伟舍己救人的事迹,号召大家向他学习,树立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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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王伟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加各项重大任务30余次;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全军优秀士官人才奖一等奖、原总装备部优秀士官、某试验训练基地优秀士官等荣誉。他参军16载,始终扎根山沟,矢志航天,立足岗位技术创新,多项技术改造方案被采纳实施,为单位节约资金50余万元;参与编写的方案文书、岗位规程、应急预案、技改方案,多次获奖,被官兵们誉为“卫星保姆”、“空调专家”。(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